省人社厅组织开展深化高校职称制度改革和人才工作调研

22.03.2016  16:51

 

 

      为进一步深化省属高校职称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推动人才工作“提质、控量、放活”,3月18日,我厅就深化高校职称制度改革和人才工作问题,对吉林农业大学、东北电力大学、北华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工业大学、长春工程学院、延边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通化师范学院、白城师范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12家省属高校进行了调研,并就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一)征求意见,问诊把脉。 调研中就职称制度改革和引才育才工作存在的问题征求了意见和建议。主要存在“三不”问题。 一是 职称评价标准不够分类科学; 二是 人才需求导向不够明显; 三是 人才激励机制不够完善。“三不”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职称杠杆作用发挥不充分,造成汇才、育才、引才、用才作用发挥不突出。 

   (二)理清思路,明确方向。 调研中就下一步深化省属高校职称制度改革和健全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等问题作了专题调研。 一是 明确了“三更”要求。即按照厅党组要求,下一步深化改革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属高校更大的自主权、营造更为宽松的成才环境、给予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的要求。 二是 明确了改革目标。要坚持“三突出”导向,即突出问题导向,突出需求导向,突出政策导向,共性政策与个性政策研究相结合,逐步建立科学分类、导向明确、管理规范、公平公正、服务到位的引才育才激励机制。 三是 明确了改革内容。要完善职称评价机制,不断增强政策开放度,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研究制定更加科学管用的引才育才激励机制,努力让高校人才人岗相适、用当其时、脱颖而出、充分涌动。 

   (三)部署任务,试点先行。 调研中对下一步全省深化高校职称制度改革任务作出了具体部署。 一是 试点先行。初步确定吉林农业大学等12家省属高校为试点改革单位,明确了改革基本任务和实施步骤。 二是 加强调研。要求试点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调研,进一步摸清职称制度改革和引才育才工作中的真正问题症结,明确问题导向和人才需求,做好改革的前期铺垫工作。 三是 政策制定。要打破传统思想束缚,站在着眼长远的高度,针对优秀年轻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人才、创造性人才等人才群体,研究制定个性化引才育才激励性政策,最大限度激发人才活力,增强人才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