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小广告充斥校园 学长拉业务监视借款人

23.10.2015  08:15

急用钱,找我们!无担保、无抵押,当日放款,简单快捷。”近日,一则这样“诱人”的贷款小广告出现在了长春一些高校的校园、微信朋友圈、qq群和论坛等地方。这则小广告上称,凡是在长春市区就读的高校学生,无需抵押任何物品,也无需任何担保,就可以轻松从他们那里贷到几千元不等的现金。然而,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这个“诱人”贷款的背后竟然是惊人的“高利贷”。律师认为,这种贷款属于非法放贷。但在采访中,有个别的学生表示,如果真遇到急用钱情况,会考虑从这里借钱。

 

高利贷”小广告充斥大学校园

 

近日,有市民向媒体报料称,这段时间以来,在长春某高校校园和网上论坛里出现了一则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的贷款广告,他怀疑这些所谓的“快速贷款”涉嫌非法借贷。

 

根据报料线索,记者在某高校论坛上发现,的确有人发出了此类相关帖子。从帖子附上的照片可以看出,上面写着“快速贷款、无担保、无抵押”等字样。此外,帖子上还留下了一个长春本地区的电话号码和联系人。

 

记者调查:贷款者必须是在校生月利息高达25%

 

据报料人提供的通讯方式,记者联系上提供校园放贷款业务的张经理,据其介绍,这种校园借贷的程序很简单,借款者只要将身份证和学生证作为抵押就可以办理业务。“借贷1000元以下凭个人身份证、学生证,无需抵押担保,超过1000元需用物品作为抵押,借贷最高款额是10000元,抵押物品按市价六折算。”张经理建议,借贷额度高的同学,可以让多个同学分次借贷,每人借1000元,“这样就不用抵押物品了。

 

贷款日息1%,周息优惠至5%,月利息25%,很少有贷款成年走息的……”张经理觉得自己定的利息并不算高,“银行异地取款不也收1%的手续费!”张经理振振有词地说,向大学生放贷,缘于大学生们有借款的需求。到目前为止,借贷的大学生有不少。因为只借款给在校生,所以信用比较有保障,而且从目前做的几笔业务来看,还款都很及时。

 

学长充当“线人”校内外联手形成利益链条

 

这种远超国家贷款利率的民间借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使双方签订了协议,遇到纠纷的时候也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有人不还怎么办?”记者追问张经理如何规避风险,张经理则故作神秘地说,学校有发展的“内线”,对外称“校园信贷员”,他们一般是校内的大二、大三的高年级学长,既负责联络业务,也负责贷款的收缴和监控。

 

具体来说,学校内安排的“线人”除了会给贷款人提供一些有贷款需求的在校生名单外,还会帮他们进行“后期维护”,以保证借款人顺利还款。而“线人”也能在其中获得部分提成。张经理告诉记者,在面向大学生的贷款中,已经逐渐形成了利益链条。“如果借款人没有如期还款,我们也会通过这些‘线人’催债或者找到联系电话打电话告知其家人,但一般情况下还款都没有问题。

 

调查中记者发现,像张经理一样只针对在校大学生发放小额贷款的人并不在少数,他们中有些是大学周围的店铺经营者,有些是社会闲散人员,其中甚至还不乏在校生。同时,为保证放贷的安全性,他们往往会选择在学校里找些高年级的学生合作,帮其监视借款者的动向,必要时还需要向放贷者提供借款者父母的电话。

 

逃避查处不签合同只写借条

 

在放贷的群体中,不少是以个人形式放贷给在校大学生,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机动性,既没有任何有关部门的批准也不受金融系统的监管,他们是如何运作的呢?

 

一位同样运营校园放贷业务的学生告诉记者,“只要是在校生,什么都不用,在我们这里贷款,既不用担保也不用抵押,只要你来的时候把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带过来,我们到时候复印一下留存根,钱你就可以拿走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部分放贷者往往在开具的借条中只是注明了本金,或者先期将利息扣除,按照月还款和到期还款等多种方式从中收回本金和利息,即便被发现,也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其放贷利率有多高。

 

爱慕虚荣促成校园高利贷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在校大学生,某高校的大三学生王泽(化名)向记者透露,他的许多同学攀比成风,在花钱消费上十分大方。“每月生活费不到2000元,都不好意思说出口。”王泽说,在同学中拥有信用卡已经是很普遍的事情了,平时与同学相约吃顿饭少则一二百,多则三四百,聚会、唱歌一个月少说也要花掉近千元,不办信用卡根本扛不住。王泽由于家住长春,他每个月的生活费要少于其他同学,为1500元,这也已经高出了长春市最低工资1320元的标准。

 

而正是了解到如今在校大学生的这种消费心理,不少个人放款者以低门槛、速度快来诱导大学生借贷,随后又用高利息伺机敛财。而放款人之所以选择在校大学生为业务目标,就是认准了其在校期间不会轻易辍学,人跑不了,放款较为安全。此外,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也成为了部分放款人伺机投放“校园高利贷”的原因之一。“一些学生看着其他同学有新手机新衣服,自己心里痒痒也很想买,但是家里给的生活费省吃俭用也要好几个月才能买,这样一来,他们就想到了借钱。”采访中,放贷人张经理说,瞄准大学生贷款市场,也是看重部分学生比较爱慕虚荣,对一些新兴的电子设备、服装等有较高追求。

 

家长呼吁:希望学校抵制畸形的消费观念

 

记者采访时发现,对于此类借贷行为,大多数受访家长坚决表示反对。“对于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大学生来说,最有可能的情况就是瞒着我们家长省吃俭用以还月供。”一名家长表示出担忧。

 

借贷给学生,其实就是让学生瞒着家长购物,而且通常都是家长认为不适合现在购买的东西。”另一名受访家长表示,大多数学生购买这些东西主要还是为了攀比。“这些所谓的分期贷款实际上助长了孩子畸形的消费观念,学校应予以抵制,以培养学生健康的消费观念。

 

高校表态:明确禁止学生参与高息借款

 

学生真的到了需要借高利贷的穷途末路吗?某高校的周教授表示,曾听学生说有少数学生贷款炒股、上网或用于节日开销。“在校大学生多靠家人支付生活费,染指高息贷款极容易深陷债务泥潭。

 

高利贷潜入高校值得警惕,它为大学生们提供了一种现金随意支出的可能性,滋长挥霍的坏作风,危害性不容忽视。”某高校的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高息借款行为违反了国家的金融政策,对学生高息借款行为,无论是高息放款还是借款,学校都将明确禁止。

 

律师说法:“校园放贷”是非法行为

 

这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南关区某律师事务所的杨智勇明确表示,按照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利率的4倍。而这个校园贷款中的利率已经远远超出了这个规定范围。“大学生虽已经成人,但是消费观却尚未成熟。一些个人或金融公司在趋利动机下,以宽松的门槛向大学生放债,对非理性消费在客观上形成诱导。”杨智勇建议,大学生不要借这种“高利贷”,生活上也不要养成攀比的心理,不要掉进“高利贷”的陷阱里。如果有贷款的学生遇到“高利贷”非法催债,危害到人身安全的可以报警处理。

 

专家建议:制定“贷款人法”规范金融公司的贷款行为

 

吉林省经济学者李晓群表示,国家应加大对消费金融类公司的监管,同时倡导不攀比、不虚荣的社会风气,教育大学生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央行2009年曾叫停了银行对大学生发放透支额在1000元以上的信用卡,就是不希望大学生在求学期间背上沉重的债务。“我国正在向信用消费阶段过渡,贷款、分期付款购买商品的现象将会越来越普遍,相关部门应当尽快制定‘贷款人法’,全面规范金融典当、担保、财务公司的贷款行为,防止出现大规模的金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