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期间有驾驶证未携带等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

29.01.2015  11:21

  从即日起至3月22日,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将与省高建局、高管局、运输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以预防事故、严惩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服务群众为目的,以“平安高速、情暖吉林”为主题,努力为广大司乘人员创造一个平安、畅通的高速路。

 

  要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落实,全力打造“平安畅通路”;开展大宣传、大教育、大提示,全力打造“暖语温馨路”;开展大走访、大联动、大服务,全力打造“警民情谊路” 。提醒驾驶员朋友,在高速公路上遇到问题可拨打省高速公路指挥调度中心24小时报警救援电话:0431-12122;发现违法行为也可发送短信至18943012122有奖举报平台。

 

  在春运期间,高速交警实行人性化管理措施,对“十项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不记分、不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室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经指出后立即改正、排除妨碍的;

 

  二、机动车行驶途中由于路况、天气等原因,致使号牌被污水、泥尘遮挡不清,经指出后立即清除的;

 

  三、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辆检验合格标志,经指出后立即粘贴的;或因挡风玻璃破碎,检验合格标志损坏,当场可提供2日内更换挡风玻璃发票或证明的;

 

  四、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辆保险标志,经指出后立即粘贴的;或因挡风玻璃破碎,保险标志损坏,当场可提供2日内更换挡风玻璃发票或证明的;

 

  五、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经系统查询驾驶人有驾驶证,状态正常的,且无其他违法行为;

 

  六、未随身携带行驶证,经系统查询车辆有行驶证,状态正常的,且无其他违法行为;

 

  七、驾驶人逾期未审验,不超过三个月的;

 

  八、实习期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广告,不影响安全驾驶的。      新文化网(刘长宇 通讯员/王刚 陈旭 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