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请您拐弯时减速避让行人

27.03.2015  14:11

  25日上午,朝阳区交警大队车宣科与长春公交集团巴士汽车公司一车队联合开展了“礼让斑马线 文明走在前”主题活动。车宣科李灵为驾驶员讲解了一个交通事故案例,吸引了在场驾驶员的注意力。

  李灵为大家讲解了机动车礼让行人的必要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李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称,机动车遇行人时承担了主要的避让义务,行人拥有优先通行权利。这些条款是“交法”中注入了以人为本精神的一个亮点。但在现实情况中,没能遵守这些规定的司机却不少,一起起因机动车未避让行人引发的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同时也使我们不得不关注“避让行人”这个看似简单,实则不易的交通行为。

  当日10时许,记者来到了红旗街与工农大路交会处,交警和公交志愿者在路边拉起了“礼让斑马线 文明走在前”活动横幅,立起了活动的展示板,其中包括行人安全过斑马线五条原则,包括先观察后通过、不要盲目后退、等待也有“学问”、谨防转弯车辆、机动车须让行人等。公交志愿者向来往的行人发放了“礼让斑马线,文明走在前”倡议书,向广大驾驶员和市民发出了五点倡议。一,遵章守纪,争做文明交通的先行军;二礼让行人,争做文明行车的践行者;三,文明服务,争做文明行车的宣传员;四,文明行车、文明停车,行车时让出应急通道,停车时让出消防通道;五,服从交警管理,接受行人监督,聆听家人劝告,记得朋友提醒。

  记者采访了几名行人,周女士说,红旗街商圈人流量较大,在交叉路口,机动车右转时,很少会有避让走斑马线行人的车辆,大多会出现行人避让机动车的情况,她希望驾驶员们在路口减速慢行,礼让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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