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A1类驾驶人 逾期未审验3766人

11.07.2016  23:36

  4月份以来,吉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开展“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以“清除隐患、严查违法、强化共治”为主题的整治行动,全省第二季度未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共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273起,造成138人死亡,296人受伤,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66.5%、55.91%和63.14%。

  全省危险货物运输车

  检验率为95.1%

  总队将五类重点车“两率”、排查强制注销重点车辆以及大中型客车使用性质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建立重点隐患车辆及隐患企业清单,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截至6月29日,全省危险货物运输车检验率为95.1%、报废率为85.1%。全省大型旅游客车检验率为96.56%、报废率为81.43%。全省大型公路客车检验率为94.45%、报废率为90.63%。全省校车检验率为97.49%,报废率92.75%。全省个人名下“营转非”大客车检验率为65.76%、报废率为86.57%;单位名下“营转非”大客车检验率76.97%,报废率79.87%。

  集中清理排查强制注销重点车辆,对全省5504台重点车辆调取了明细,并将明细下发各地,通过比对实物档案、走访、电话告知等方式进行排查,对不符合机动车注销登记规定情形的予以恢复,督促其检验或报废。截至目前,全省共清理非正常注销业务1407笔,对剩余的4097辆机动车重新进行了逐一核对。同时,通过源头追缴和路面查控等措施,及时查获了11辆部局通报的已注销或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仍上路行驶的重点车辆。

  排查清理大中型客车使用性质,通过系统调取了全省48382辆使用性质为“营运”的大中型客车明细并下发各地,要求各地车管所积极与交通运管部门协调,逐台与运管部门登记的“营运车辆”营运证核发情况进行比对,共排查出不具备营运资质的机动车共20330台,及时通知车主办理使用性质变更手续。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重点驾驶人数据库,将重点车辆单位列入监管,实现重点驾驶人源头户籍化管理。截至目前,吉林省共排查持A1类驾驶人逾期未审验3766人,逾期未换证1343人,满分未学习248人;A2类驾驶人逾期未审验35162人,逾期未换证14369人,满分未学习3067人;B1类驾驶人逾期未审验17401人,逾期未换证7017人,满分未学习4992人;B2类驾驶人逾期未审验21977人,逾期未换证6821人,满分未学习1474人。各支、大队车管所利用电子显示屏和办公区域的公告栏,对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公告,并通过手机短信、电话通知或书面告知当事人。

  针对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因吸毒成瘾依法依规被注销驾驶资格的,积极会同禁毒部门和派出所在强制戒毒、社区矫正环节收缴驾驶证件。同时,每周对清理管控工作进行调度,掌握各县(市)车管所工作进展情况。

  狠抓路面管理

  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加强指挥中心、指挥作战室、交警执法站三级指挥机构与路面民警的实时联动,增强拦截查处违法行为的有效性和消除交通隐患的及时性。4-6月份,集成指挥平台累计产生预警221175条,有效预警15869条。现场查处2126台次,比上季度增加1117台次,上升110%。累计录入涉牌违法800余条。累计开展视频巡逻200余次,视频督导90余次。

  通过各级指挥机构与路面民警密切联动,网上网下合成作战,违法行为的单日查处量和二季度总查处量有明显增加,统一行动日均查处量是平时日均查处量2倍以上。4、5、6月份通过网上网下合成作战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70654起,比上年同期增加17268起,上升32.3%。其中,违法倒车504起、逆行47起、超员29起、伪造变造号牌455起、未悬挂号牌136起、遮挡号牌878起、伪造变造驾驶证29起、伪造变造行驶证6起、使用其他车辆号牌355起、无证驾驶422起、准驾车型不符47起、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超载132起。

  第二季度,全省农村地区查处交通违法122509起,同比上升43.7%,其中现场查处交通违法68734起,同比上升74.49%。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84.46%和73.63%。

  截至目前,总队对全省2.09万台“两客一危”车辆和85.77万名从业驾驶人进行排查比对,共排查驾驶证注销、吊销、暂扣、记满12分等不具备驾驶资格驾驶员1.64万人次,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消除了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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