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三年前醉驾被吊销驾照 今年醉驾用假证被查

29.05.2015  22:58

    5月28日,男子王某因为无证驾驶和使用伪造驾驶证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被长春交警送入拘留所,依法行政拘留20天。等他出来后,相关部门还将 继续追究他醉酒驾车的刑事责任。

    5月2日晚,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治安巡逻大队兰家中队民警正在执行查处酒后驾车的夜勤任务,21时左右,一辆小型轿车沿着长农公路由南向北驶来,在五星小 区附近,被执勤民警拦下,例行检查。

    民警发现轿车司机满嘴酒气,有酒后驾车的嫌疑。经过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司机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169毫克,已达到醉酒驾车的标准,随后对他进行了抽血 检测。抽完血后,民警准备对轿车司机进行进一步调查时,发现驾驶证登记信息的照片与真人明显不符,原来他使用的竟是一个假驾驶证。

    兰家中队中队长梁喜工介绍,这名轿车司机姓王,家住长春市,今年30多岁。2012年,他就因为醉酒驾车,被交警部门吊销了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王某称,今年年初的时候,他在一家洗浴门前捡到一个驾驶证。这让他想到一个办法,他认为既能尽快开上车,又不会被交警部门发现,那就是求助制作假证的不法人 员。

    随后,王某花钱找到一个制作假证的人,把捡到的驾驶证和自己的照片都给了对方。对方则通过扫描的方式,把王某的照片弄到了那个驾驶证上,这样看上去很难分辨 出真假。假证到手后,王某买了一辆二手车,拿着假驾驶证,堂而皇之的开起了车。

    随着王某抽血检测结果出来后,他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249毫克,彻底证实了他醉酒驾车的行为。

    梁喜工说,5月28日,依据法律规定,王某因为无证驾驶和使用伪造驾驶证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行政拘留20天,处罚4000元。等待此次处罚完毕后,交警部 门将会把王某的案件移交给相关部门,继续追究他醉酒驾车的刑事责任。

    新文化报(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