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培新变化!吉林公安机关要公布驾校学员拿证后3年内交通事故等信息

02.11.2020  11:12

  10月29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管理,规范驾驶机构经营行为,维护驾市场秩序,提高培训和考试质量,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与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对驾培机构、教练员以及引导学员选择优质驾培机构等有关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驾培机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机动车驾培机构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审核,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驾培机构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发文予以通报并向社会公告。

  教练员: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驾培机构定期公布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情况,对学员投诉多、培训质量和职业道德差、严重违反教学规定、社会影响恶劣的教练员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对于交通违法满分记录、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等情况的人员,不得从事教练员工作。

  学员:各地公安管理部门要向社会公布驾培机构考试合格率、学员取得驾驶证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引导学员选择培训质量高的驾培机构学习。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王跃/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