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接收首批法律研修学者并召开座谈会

01.08.2019  06:10

7月31日上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接收第一批法律研修学者座谈会,来自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6所省内高校法律研修学者走进省法院,进行为期1年的法律研修。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徐家新对第一批法律研修学者到法院研修表示欢迎。指出,建立法律研修学者机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重要论述的积极探索。研修学者要准确把握开展法律研修工作的政治原则,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穿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法治实践全过程,转化为清醒的理论自觉、坚定的政治信念、科学的思维方法,努力在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法律院校的社会功能,努力促进审判实务与法学研究的交流互动,培养更多熟悉和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

座谈会上,部分高校负责人、省法院接收法律研究学者部门代表做了发言。六位研究学者结合自身工作表达了参与法律研修的感受。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谢登科表示,吉林法院系统有很多值得从理论层面进行提炼和概括的成功经验,电子法院、智慧司法等改革措施为法学研究提供了良好的本土素材。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潘红艳表示,作为专门从事保险法研究的学者到省法院参与法律研修,将深入探查吉林法院系统已判决的和审理中的保险类案件,做好系统理论研究。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宇说,到省法院做法律研修学者,让理论和实践有了一个恰当的结合。这次选择的研修题目是《人民法院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我一定把这个题目做好。

吉林警察学院法律系讲师刘建勇说,我将把研修获得的知识分享给我的学生,将来更好地服务司法实践,推动公安专业和干训人员规范执法,努力把法院成功经验分享到其他领域。

东北师范大学商学院讲师顾博表示,毕业后一直在高校工作,对实践接触比较少,研修工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机会。

吉林师范大学经法学院讲师荣月说,我将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法律实践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

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晓丹主持座谈会,部分高校负责人和省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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