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男4万成鲍鱼至尊会员 饭店“易主”万元余额报废

20.01.2015  21:48

    

预存卡里还有钱,但是饭店已经改名了。  摄影 李自强

饭店改名 遭受损失谁负责

本报记者 康重华 实习生 徐媛媛

长春市民方先生是一家名为鲍鱼至尊饭店的常客,为了方便,他就在这家饭店办了张预存卡,这样一来,每次他来饭店消费甚至不用带卡,只要说名字,就可以付账,非常省事。

但是就这样一张为了方便才办的卡,却给他带来了很大的麻烦,这是怎么回事呢?19日,方先生诉说了他遇到的烦心事。

图方便办张4万元预存卡

方先生在一家地产公司工作,工作需要请客吃饭是常有的事儿。于是,2014年,他在鲍鱼至尊饭店办理了一张预存卡,当时卡内有4万多元钱。“我经常来这家饭店吃饭,对他家挺认可,有段时间饭店正好搞活动,我就在服务员的推荐下办了这张卡。”方先生说,因为自己经常出差,所以他的弟弟也在用这张卡。

“就说下名字,他们就可以把消费账单打出来,每次消费只要记账就可以,办卡后我们来消费的次数就更多了。”方先生说,就这样,几个月时间里他们兄弟俩就在这家饭店花了上万元。

商家通知:要两个月内花完

2014年9月份,方先生从外地出差回来,正好有个朋友来看他,他就带着朋友来这家饭店消费,结果服务员告诉他,他的卡快到期了,必须尽快用完。这让方先生疑问不已。通过询问,服务员表示年底饭店会有变化,所以让方先生尽快将卡内余额花掉。

“我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还是正常来饭店消费,但是在2014年11月份我又接到了饭店的电话,电话中服务员通知我,必须在年底前的两个月内将卡内余额花完。”

2014年年底,方先生又在这家饭店消费了两次,卡内余额剩下了1.8万多元。但等到方先生2015年1月份再次来饭店消费时,却被告知,卡已经不能用了。

饭店“易主” 预存卡要作废

“卡不能用了,那我卡内的余额怎么办?”方先生说,2015年1月初他因为此事特意来到饭店询问,但是饭店工作人员表示,饭店已经“易主”,他们不承认方先生手中的预存卡。

这时候方先生才发现,饭店地址和内部装修一点儿都没有变,只有名字由原来的“鲍鱼至尊”变成了“长春饭店”。

就算饭店“易主”了,但是这预存卡总得有个说法吧。接着,方先生将问题反映给了现在饭店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有一个专门负责此事的张女士,方先生可以和她联系。

随后,方先生联系了张女士,对方表示领导现在不在长春,等联系上领导后再联系方先生。

一查证 饭店法人未换

根据方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了张女士。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属于客服,鲍鱼至尊饭店已经“易主”,现在是长春饭店,至于方先生的卡还能不能继续使用,她给不了答复,只能负责记录,没有决定权。

针对此事,南关区消费者协会鹿秘书长告诉方先生,他们在帮着协调此事,而且他们了解到,2014年9月份饭店名字发生了变更,但是饭店法人根据记录没有发生变化。“目前,此事还在处理中。”鹿秘书长对记者说。

就此事,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关分局曙光工商所的魏所长也表示,他们正在根据材料协调处理此事。

卡主要求“能用卡就可以”

“这卡里的钱也不用给我折现,只要能在这家饭店消费就行。”方先生说。饭店说“易主”就“易主”,这让人很没有安全感,方先生说以后再也不会办理这样的预存卡了。

方先生表示,在办理预存卡之前他没有和店家签订合同,店家也没有提前告知他饭店将“易主”的事。

律师:这种情况能维权

吉林实达律师事务所马群英律师表示,预存卡上所谓的“作废”是一种单方规定,是无效的。马律师说,从法理来说,消费者在购买预付式消费卡时,就与经营者形成了消费服务合同关系,经营者需要为卡负责。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预先收取消费者消费金额的行为对消费者来说是很危险的,消费者要保存好手中的票据和加盖的印章等证据,在商家有侵权行为发生后,可以通过报警和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方先生表示,如果这张卡还是不能用,他会考虑用法律手段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