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强化餐饮单位监管 保障群众节日饮食安全

21.09.2015  14:48

“中秋”、“国庆”节日临近,食品安全成为焦点,这不但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地方的经济发展。长春市食药监局绿园分局近日周密部署,强化对辖区大中小型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

一是突出大中型餐饮单位留样管理。要求餐饮单位样品必须是从加工终止时采集的食品成品,不能特殊制作,且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留样食品必须存放在专用冷藏箱,在0至10摄氏度的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及时提供样品。

二是加大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频次。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四季豆、野蘑菇等食品原料;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及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做好防鼠、防蝇、防虫、餐厨废弃物处理等工作,定期检修设施设备,做好饮用水源的安全保护工作。

三是强化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展对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政策法规、相关知识的培训,树立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学习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方法,切实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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