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

05.05.2016  16:41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保健食品、餐饮等环节合法生产经营行为,引导生产经营单位理性使用食品添加剂,打击非法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针对“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行业潜规则”等突出问题,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省局食品监管决策部署和2016年全局重点工作安排,组织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从4月份开始,至12月结束,整治共分为四项内容:一是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备案制度,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使用添加剂企业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二是严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不得非法添加药物,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三是加大餐饮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严格开展餐饮流通环节的非法添加执法检查,增加市场生产销售食品的抽检频次,严厉打击小作坊生产加工环节非法添加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群众关心的,存在行业潜规则隐患的“黑作坊”。四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要求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结合地方实际,确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行业,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要求,有效提升地方食品质量安全。

通过整治,依法取缔和惩处非法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遏制违法生产、销售、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添加药物成分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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