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2015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16.11.2015  10:57

  2015年10月中下旬,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6个检查组,赴北京、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等12个省(区、市),开展2015年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实地抽查,并开展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能力考核评估工作。

  总局副局长焦红同志带队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了实地抽查和考核评估。

  此次实地抽查是总局组织开展的2015年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组成部分。根据总局的统一部署,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先行组织对本地区执法情况进行了自查和重点抽查。

  2015年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全系统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情况,以及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情况。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目的在于督查相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加强监管工作的对策建议,进一步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严格监管的理念,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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