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期间饮食用药安全消费提示

22.01.2017  17:38

近日,延边州食药监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注意餐饮消费及用药安全。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高发期,延边州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选择安全就餐环境。外出聚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餐饮具清洗消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尽量避免光顾节日期间客流量陡增的饭店,因为突然集中增大的供应量,可能导致饭店存在超能力接待、超负荷加工的食品安全隐患;尽量避免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在路边露天无证饮食小摊档用餐;就餐时要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和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口感是否变质,如发现异常要及时向餐饮服务者提出更换要求;慎食卤熟食、盒饭、冷荤凉菜等易变质食品,慎食或不吃生食海(河)鲜水产品等易过敏食品。

同时,注意饮食卫生,就餐前要观察餐饮具是否经过消毒处理,尽量选择分餐方式,减少交叉污染风险。购买食品时要仔细阅读外包装明示的食品配料表,合格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明食品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尤其要了解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不要选择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尽量不要购买反季食品或色泽过分鲜艳的食品,避免防腐剂和着色剂超标;购买冷藏食品时,要根据其外包装明示的存储条件在指定区域选择;购买食品后,要按照储存条件储存食品,购买食品时要保存好购物发票或收银小票,发生纠纷时维权使用。要正确选购药品、保健食品,认准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并查看外包装盒上标注的药品通用名、标签、生产日期、批号和有效期等内容。

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依法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当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或发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时请及时拨打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12331,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要及时就诊,并保存好消费凭证、就诊记录、检验报告、剩余食品、呕吐物等相关证据,避免因错过最佳调查时机和无证据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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