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标准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和优秀个人奖的通报

22.12.2017  10: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标准技能竞赛的通知》(食药监办科函〔2017〕164号)安排,今年3月以来,总局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标准技能竞赛,并于11月中旬举行了技能竞赛个人总决赛。根据各省网上在线答题、自主开展活动及个人总决赛成绩排名等情况,评定出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优秀组织奖7个、黄韵等优秀个人奖20名(见附件)。现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各地总结经验,再接再厉,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提高各级监管人员对食品安全标准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大力推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附件:2017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标准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和优秀个人奖名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2月15日

 

   附件:2017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标准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和优秀个人奖名单.doc

附件:
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1998—2013年医疗器械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的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对1998—2013年医疗器械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继续有效的医疗器械规范性文件目录(1998—2013年)》(附件1)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医疗器械规范性文件目录(1998—2013年)》(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月8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综合处,电子邮箱:fzszonghechu@c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