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审计局:应加强政府机关领导干部离任与上任时的固定资产交接管理工作

30.03.2016  18:12

  江源区审计局在近几年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各单位的固定资产主要是通过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账面管理,实际占有和使用固定资产的工作人员发生岗位变动时基本不履行资产交接手续,单位一把手离任或上任时也不进行资产清点,固定资产在损坏或丢失时不能第一时间确定直接责任人和领导人,极易导致固定资产流失,针对此类问题,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前由原所在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将本部门所占有、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编造清册,注明资产购置日期、数量、金额、存放地点、归口管理部门、具体使用人,由资产管理人员签章后送领导干部本人核实。

  二是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和领导干部管理部门组成监督交接组,对单位现有财务账面体现的资产移交过程进行监督,并由三方签字确认,相关确认资料应由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和资产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归档备查。

  三是新上任的领导干部应在第一时间对单位的账面资产进行清查,并将清查结果确认后报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本单位财务部门归档备查。

  (江源区审计局  李晓玲  李晶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