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吉林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摘要)

01.06.2015  10:52

主任委员 常连仲

 

  一、关于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市人大财经委认为,2014年,面对经济下行和减税政策双重压力,市政府及预算执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加大筹措财政资金和争取上级各项补助资金的力度,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市本级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完成了调整后的预算收入任务。同时,市政府及财政部门积极落实财税扶持政策,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深化财政改革,及时公开财政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着力推进预算公开、透明;科学安排支出,优化支出结构,有效控制债务风险,保证了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重点支出的资金需要。2014年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市政府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5年预算(草案)

 

  市人大财经委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15年预算草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吉林市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牢牢抓住“发展”和“民生”两个关键,体现了统筹兼顾的原则,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建议大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2015年预算草案,通过市财政局局长吴举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吉林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市政府及预算执行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市总目标,积极推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着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空间布局调整,大力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和新财源;以贯彻落实《预算法》为契机,加强税源监控,依法强化征管,优化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不断扩大地方级收入比重,促进可支配财力快速增长;用好用足有关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大力促进稳增长、惠民生,缓解财政支出压力;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民生项目支出,扩大和改善公共服务;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加快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政管理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同时,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对审计整改措施的跟踪落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确保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