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六项措施抓实春季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09.03.2015  11:53

2015年学校及幼儿园春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全面加强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监管,根据省局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六项措施抓实春季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抓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白城市食品药品安全2015年首月平稳开局及“春季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学校食堂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监管人员的监督责任。要及时组织召开监管人员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人专门工作会议,部署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工作。要将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督促辖区内各类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抓实食品安全关键环节。 要求各单位要迅速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尤其是农村地区中小学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食品留样、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的落实情况。

三是抓实量化分级管理。 要求各单位要在去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督导学校食堂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和建档率达到100%,并且要求各地学校食堂量化分级A级数量比去年明显提高。

四是抓实“明厨亮灶”。 指导有条件的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将食品加工操作的全过程,以直接或视频的方式展示给消费者,实现“阳光化”。2015年底学校食堂全部实现“明厨亮灶”,努力促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现社会共治。

五是抓实可追溯体系建设。 要求各单位要在去年学校食堂实施可追溯体系的基础上,继续指导和推进可追溯体系建设,督促学校食堂履行索证索票、落实经营记录等可追溯义务。同时加强对学校食堂免费安装油水分离器的宣传和指导,为实施和安装油水分离器工作打下基础。

六是抓实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监管。 要求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积极联合教育部门摸清供餐单位、供餐学校、供餐方式、受益学生的底数,加强对“营养餐”供餐学校食堂准入管理,加强对人员、环境、设施、原料、操作等各项工作的监督,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另外,该局还将联合市教育局、市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配合省局对学校食堂工作进行督查,合力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白城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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