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屯村获评“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单位”

29.03.2016  10:14

  松花江网讯      3月24日,记者从市民委获悉,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韩屯村日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韩屯村幅员面积3.8平方公里,85%的村民为满族,有浓厚的满族文化底蕴,萨满祭司、鹰猎、满族餐饮、满族体育娱乐等满族民俗传统文化浓郁。韩屯村域内的雾凇岛是国家“3A”景区,是“东北冰雪旅游金三角”(雪乡、长白山、雾凇岛)之一。此次,韩屯村是我市唯一一个被命名为国家级创建示范单位的村屯,我省共有3个单位被命名为国家级创建示范单位。

  韩屯村获此殊荣,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多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双十双百”示范创建工作,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信念,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摆到重要位置抓牢抓紧,积极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展现出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记者/臧龙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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