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馆拒收硬币 市民投诉维权

01.12.2015  11:00

  近日,市民李女士到一家面馆用餐,没想到,用两元硬币结账时,遭遇商家拒收零钱。一气之下,李女士到工商部门投诉。经过昌邑工商分局解放路工商所执法人员调解,面馆负责人向李女士道歉。

 

  据了解,双休日,李女士到我市一家商场购物,并购买了很多物品。中午时分,她又累又饿,从商场出来后,便带着大包小裹走进一家牛肉面馆。

 

  据李女士讲,由于购物将钱都花光了,她的兜里只剩下十几元钱,没来得及到银行取。于是,她只点了一碗面和一小碟海带丝。很快,牛肉面和海带丝就被端上桌。

 

  由于需要先交钱,李女士便将兜里的所有零钱掏了出来。没想到,当她拿出两元硬币(3个5角,5个1角)时,服务员对她说:“本店不收零钱。”然后,没等李女士解释,服务员便把海带丝端走了,并流露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李女士说,满屋子的人都将眼光投向她,令她万分尴尬。随后,她带着一肚子气离开了那家面馆。回家后越想越气愤,遂到昌邑工商分局解放路工商所讨说法,要求商家解释拒收硬币的理由,同时向她赔礼道歉。

 

  接到投诉后,解放路工商所的执法人员立即与那家面馆取得联系,展开调查。经过了解,面馆负责人承认李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该负责人说:“由于硬币不便于保管,存款时,银行也嫌麻烦,因此告诉服务员,尽量不收硬币。”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他们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对那位服务员作出扣发当月奖金的处理,并对店长罚款200元。

 

  据工商执法人员讲,无论纸币还是硬币,都是人民币,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是用纸币支付还是用硬币支付的权利,商家没有权利加以限制。并且,新《消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该店服务员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受尊重权,应加强对其职业道德的培训,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经过执法人员调解,该店负责人向李女士赔礼道歉。

 

  (江城日报记者/丛玉杰 通讯员/杜杰 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