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报:靖宇县检察院加强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14.04.2015  16:34

  近年来靖宇县检察院不断完善检察委会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加强和改进检委会工作,促进了检察工作深入发展,取得良好的成效。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高效规范运转。研究制定了《靖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靖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例会制度》、进一步明确检委会职责范围、议事规则,把事关检察工作大局的各项业务、事项,同重大案件一起列入检察委员会议事范围,从而确定了检委会的业务决策地位。

  二是全面实行检委会书面审查和报告制度,每次召开检委会会议前,先由检察委会专职委员对上会研究的案件进行审核后,由检委会秘书将案件审查报告、事项议题报告等材料通过办案系统和网上检察委员会案件讨论系统,让各检委委员进行审查,检委会委员对提请讨论的案件,除在网上检察委会发表意见外,还要提交书面处理意见,签字后交检委会办公室存档。

  三是力优化检委会委员的配备,共配备检察委员会委员11人,委员除党组成员,其他委员都是由年富力强、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通过健全检委会的机构及队伍建设,检察委员会决策议事水平得到了稳步提升。

  四是加强集体学习,深化业务素养能力。检委会以建设学习型检察委员会为抓手,坚持集体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推行检委会委员例会学习制度,每月25日为检察委会例会日,检察委会委员进行集中学习,委员轮流讲课,同时每位检察委会委员每年要根据所从事的业务工作,撰写一篇调研文章。

  五是严格检委会决定事项督办检查制度,对检委会决定的事项,由检委会秘书及时送达相关业务部门,明确处理时限,定期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此外,还充分利用与省社科院共建理论研究的课题,加强与财经等大学的联系,积极营造检委会钻研检察业务的良好风气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