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私家车霸占公交站 乘客马路中间上下车

26.01.2016  08:25

我开公交车一年多了,就在这个站点,几乎没有能进站的时候。”长春市1路公交车司机焦先生说的站点位于大马路与六马路交会附近,由北向南方向。“乘客也只能在车流穿梭的机动车道上上下车,不安全不说,还经常被投诉,但这其实不是我们的原因。”焦先生说,这个站点除了1路公交车停靠外,115路、268路、301路公交车也都在此设站。

 

私家车“鸠占鹊巢” 公交无法进站

 

1月25日,记者来到了六马路,情况与焦先生所说的差不多,就在公交车站点指示牌下,一辆黑色私家车停在路边,后面还停了多辆私家车。正巧此时,一辆1路公交车准备进站,无法停靠,乘客只能在机动车道上上下车,在车流中穿梭过马路。“这样的情况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每次走到大马路上,五马路、六马路这两个站点,基本进不去站。”焦先生说,“这两个地方平时通过就不顺畅,一到特别堵的时候,为了赶点,我中午饭都吃不上。”关于焦先生的说法,记者也在一位市民口中得到证实。“公交车一停,后边都是滴滴的喇叭声,高峰的时候,后边堵一排车。

 

记者在此观察多时发现,公交车站点附近是居民小区,而且还有很多商铺,且多数是修车与售卖相关零件的店铺,商铺门脸前停满了车辆,很多来此购物的顾客在无处停车时,选择将车停在马路上。“本来大马路就不宽,两边又分别占用车道停车,一到了高峰,堵车特别严重。还有的乘客不理解,也抱怨我们不进站,我们也进不去啊。”焦先生说,这样的情况让有任务在身的公交车司机苦恼不已。

 

交警:公交站点违法停车罚款200元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长春市内公交车站点分为两种,一种是港湾式公交车站点,另一种是非港湾式公交车站点。如果公交车需在港湾式站点停车,要将车辆停放在“港湾”以内。在非港湾式站点停车,根据相关规定,应将车停在距离马路路边石30厘米以内的位置。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能超过50厘米。此规定既保障了乘客上下车的安全,也避免了在此期间,其它车辆的占道、揽客等情况的发生。“我们也是没有办法,只能是马路上停车,但毕竟不是长久之计。”焦先生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交警严查违章停车行为,临近春节,出门办事的较多,大家一定要文明停车,被罚款扣分得不偿失。

 

记者已将此问题反映到“12345”市长公开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将反映给相关部门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