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工作法服务基层妇女“零距离”

10.03.2017  08:16

  “妇联组织开展的‘4+1’工作法非常好,真是为基层广大妇女送来了‘及时雨’。”2日,当听说市妇联要在宽城区长山花园社区筹备建立全市首家妇女干部实训基地时,社区党委书记吴亚琴高兴地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群团组织改革创新,市妇联党组建立了妇联干部直接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制度,在全市妇联系统推行“4+1”工作法:即,县(市)区以上妇联干部每周4天在机关工作,1天深入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开展联系、引导、服务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工作,更好地把广大妇女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听党话、跟党走,全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3个月。

  为更好地落实“4+1”工作法,市妇联制定联系服务基层工作内容,对县(市)区以上妇联干部提出“五要”工作标准:要率先垂范、要立足本职岗位、要建立联系点、要联系妇女群众、要推动解决问题。

  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市妇联主席李炜姝联系对接长山花园社区,作为妇联组织多年培养的优秀典型,社区党委书记吴亚琴刚刚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市妇联以群团改革为契机,将在社区筹备建立我市首家妇女干部实训基地,更好地发挥基层妇女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县(市)区妇联在遵循全市“4+1”工作法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接服务内容各有侧重,呈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工作态势。朝阳区妇联在落实“4+1”工作法中,把对接重点落在女性社会组织上。在吉福茶城建立妇委会,推出“1+3+X”工作模式,妇联干部经常深入茶城了解经营情况、妇女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根据女性业户需求提供“学茶”平台及培训资金,提升女性业户素质和创业能力。

  石岩是农安县开安镇新开河村贫困妇女,女儿患有脑瘫,为照顾孩子,即便农闲时节也不能出去打工。农安县妇联在落实“4+1”工作法中,与石岩进行对接,帮她选择能够在家从事的手工艺品加工项目,让她能够不出家门增加收入,既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贫困妇女的关爱,又实现了“扶贫+扶智”“输血+造血”的精准扶贫目标。(本报记者 徐 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