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杆” 有点儿乱

08.05.2015  08:33

原标题:本报记者连续三天对长春市城区内的“限高杆”走访踏查后发现

 “限高杆” 有点儿乱

三大问题:限制高度没有标准;大部分没有警报装置;缺少提醒图标

 

限高杆”高度不统一

  

限高杆”被切割拆除

本报记者连续三天对长春市城区内的“限高杆”进行了走访踏查,发现作为道路交通的重要辅助设施,“限高杆”没有统一的设计安装标准,式样杂乱、高低不一、标准不同,多部门各扫门前雪,同时许多“限高杆”设置缺乏禁令标志的匹配,往往导致驾驶员误入限高路段后无法转换方向,甚至心怀侥幸闯关造成交通安全事故。

在川流不息的城市道路和公路上,我们常常能看到用于控制桥梁、道路超载超限,立交桥涵洞限高通行,以及高速公路部分客车免费专用车道的“限高杆”。

本报记者连续三天对长春市城区内的“限高杆”进行了走访踏查,发现作为道路交通的重要辅助设施,“限高杆”没有统一的设计安装标准,式样杂乱、高低不一、标准不同,多部门各扫门前雪,同时许多“限高杆”设置缺乏禁令标志的匹配,往往导致驾驶员误入限高路段后无法转换方向,甚至心怀侥幸闯关造成交通安全事故。

踏查一:记者站在“限高杆”下勉强看清限高标识

地点:凯旋路与铁北二路交会处的西桥洞

2015年4月22日5时30分左右,长春市凯旋路与铁北二路交会处的西桥洞附近,一辆集装箱挂车被“限高杆”卡住,水泥墩被拖行2米多远,“限高杆”被撞离原位,集装箱被撞变形。司机是第一次路过西桥洞,对路况并不熟悉。当时车速只有每小时20多公里,车头已经通过“限高杆”,听到撞击声,回头一看才发现车厢卡在“限高杆”下。

5月5日,记者再次赶到事发现场,发现被撞变形的“限高杆”仍然没有完全修复,凯旋路由北向南一侧的斜拉支撑柱,已经和“限高杆”钢架主体分离,“限高杆”横梁中间的金属限高标识,由于长年雨水腐蚀已经变得非常模糊,记者站在“限高杆”下才勉强看清是“限高4米”字样。

踏查二:“限高杆”底部已经全部开裂与水泥地面脱离

地点:湖西路与开运街交会处的湖西桥

2015年4月24日,市民曾打来电话反映在湖西路与开运街交会处,湖西桥西侧,湖西路路南的辅助车道上,有一个“限高杆”快要断了,很容易砸到行人和车辆,感觉有危险。5月4日,记者来到该处发现该“限高杆”标明是限高2.8米,在靠南侧墙面的“限高杆”底部的法兰盘已经全部开裂,法兰盘上的六个螺栓全都与水泥地面脱离,其中有两个螺栓还在墙面上留下很重的划痕,而另外一根铁管根部已经与底部裂开有约5厘米的裂缝,整个“限高杆”已经开始往下倾斜,该“限高杆”的横梁部分也有铁管已与立管部分开裂。

这里只能通过私家车辆、小型货车和行人,每天从这通过都很担心,如果“限高杆”哪天真断了,特别容易砸到过往车辆或行人,到那时再维修就晚了。”一位路过市民担忧地说。

踏查三:刚设立两天的“限高杆”被切割拆除

地点:西桥洞由北向南开往辽宁路的机动车道

2015年5月4日一早,长春市西桥洞由北向南开往辽宁路的机动车道上,一辆289路公交车停在路中间,车内无人,车顶“背着”一个“”字形的“限高杆”,已经瘪了进去。这辆车前10米远的地方,还停着一辆123路公交车,天窗掉到车内,车顶从车头到车尾划出一道很深的沟。

123路公交车司机周师傅说,3日18时许从这里通过时,还没有立上“限高杆”,4日早上发车就突然冒了出来,而且还立得这么低,毫无准备。据了解,这个惹祸的“限高杆”是长春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事发后,该公司派来了3名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理。工作人员表示,设立“限高杆”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轻轨桥。

5月6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现场,发现“限高杆”已经消失不见,连底座都拆除了,四处寻找才发现“限高杆”被切割成一段段,堆放在旁边的人行道上。刚刚设立两天的“限高杆”就这样被拆除了。123路公交车队的刘队长告诉记者,123路公交车只有10辆车,事故发生至今,被“限高杆”刮坏的公交车一直等待维修,费用估计在4000元左右,可长春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只是说让交警部门裁定事故责任,没有进行任何赔偿。

踏查四:快速路上桥口新式“限高杆”挺先进

地点:东部快速路赛得广场上桥口

5月7日上午,在东部快速路赛得广场上桥口,记者看到一个新式的“限高杆”,“限高杆”分上下二层,上层最高限高5米,下层最低限高2.5米,都有红色醒目标识,还有两个报警灯。“限高杆”为电动调控,一个长方形的电动控制箱就设置在“限高杆”下。在传统“”字形的基础上,从顶部向下放置一组活动的警示杆,用小铁链连接,一旦车辆超高碰到了,就会撞击这些用铁链连起来的活动杆,同时报警灯就会响起,既能让车主知道撞上东西了,又不会产生大的损伤。另外,这些活动“限高杆”是反光的,在夜间也能清楚看到。

■说法

长春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桥梁管理部:

限高杆”的高度

全国也没有统一的标准

5月7日,记者来到长春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桥梁管理部,在这之前为了弄清到底“限高杆”归谁管,记者前后与长春市交通运输管理局、长春市公用局、长春市建委市政处等多部门进行咨询,都表示“限高杆”不归其管理。

到底“限高杆”归哪个政府部门设计审批设立?记者越问越迷糊。在长春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桥梁管理部部长赵立权告诉记者,可以设立“限高杆”的部门有许多,铁路部门可以在铁路桥两侧设立“限高杆”,轻轨部门可以在轻轨桥两侧设立“限高杆”,市政部门可以在市政道路桥梁两侧设立“限高杆”,互相之间谁也没权干涉。至于“限高杆”的高度,全国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各部门都是根据桥梁的不同情况“一桥一杆”。

■问题

限高杆”存在三大问题

问题一:限制高度没有标准

在连续三天的调查中,记者发现“限高杆”究竟多少高度是合适的?标准是不一样的。这座桥可能是2.3米,下座桥就可能是2.5米,到了这儿可能是3米,到另外的地方就可能是2.8米。一辆稍高些的车子,在这里通过没有问题,到了别处通过就可能被卡。虽然车辆是遵循国家汽车标准生产的,但“公路限高”随心所欲,让车辆无所适从。

问题二:大部分没有警报装置

踏查中记者发现,除了新建成的快速路上桥口安装的新式“限高杆”有警报装置外,其他老式“限高杆”几乎就是一个焊接在一起的铁架子,没有任何报警装置。眼下是一个高科技的时代,“限高杆”是不是也可以装置灵敏度高一些的警报装置,在100米以内就能感受到有超高的车辆要靠近“自己”,然后发出警报。

问题三:缺少提醒图标

采访中记者看到,许多“限高杆”的标识模糊不清,锈渍斑斑,已经无法起到安全提醒的作用。既然可以有斜坡预警标识、匝道预警标识、风道预警标识、危险地带预警标识,为什么不能增加一个限高危险标识?如果能在50米的地方有这样的标识,是不是可以减少悲剧发生的可能?

■记者手记

三天采访下来,关于“限高杆”的设置,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不起,我只能遗憾地告诉大家,没有!

这似乎是一个空白。到现在为止,我国并没有公路设置限高设施的统一规范的法规,限高设施设置、管理混乱是不争的事实。限高的必要性,限高的标准,限高安全提示,“限高杆”安装后的管理问题都没有规定。对“限高杆”的高度、颜色、材质等并无明确标准,不同道路设计标准不一,限高设置因地而异。有关部门只考虑如何限制超高车辆通行,却没有首先考虑人的生命安全。这个法律空白必须填补!国家交通主管部门应立即制定出台全国统一的“限高杆”规范,经试点后全国推行,并上升为法律规定,而不能听任“限高杆”乱象继续存在却无所作为。记者 庄利铭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