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市防洪城市和主要江河以及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报

11.04.2017  09:44

  市城区防指,各县(市)区、开发区防指:

  为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防汛责任,现将全市防洪城市、主要江河以及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防汛行政责任人要切实履职尽责,及时掌握汛情动态,周密做好职责范围内各项防汛工作,有效减轻灾害损失,全力防止有关事故发生。凡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规要求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吉林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7年4月6日

   吉林市防洪城市防汛责任人名单

        

   吉林市主要江河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吉林市大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吉林市小一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吉林市小二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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