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约谈9家“问题”运输企业

02.09.2015  10:37

  8月29日下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约谈了9家“问题”运输企业,督促其进行整改。但只有两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到场签订了协议书,其余的7家企业法定代表人没到场,省交警总队要求其他7家企业法定代表人在3天内签署责任书。

  8月24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全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旅游客运车、客运班车、“营转非”大客车和校车等五类重点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集中约谈、曝光一批严重安全隐患企业,对一些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多,以及所属营运车辆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多发的运输企业,督促其进行整改,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

  经省交警总队排查梳理,我省逾期未检验车辆超过50辆的道路运输企业1家、车辆62台,逾期未报废车辆超过10辆的道路运输企业8家、车辆122台。8月29日下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约谈了9家“问题”运输企业,督促其进行整改。但只有2家客运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签订了协议书(白城市大安市鹤原公路客运责任有限公司和吉林市吉隆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其余的7家企业法定代表人没到场。省交警总队要求限定其他7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3天内到总队车辆处签署责任书,逾期不签订者后果自负。

   约谈企业名单: 1.吉林市九天储运有限公司(62台);

  2.白城市大安市鹤原公路客运责任有限公司(18台);

  3.长春市吉林吉运集团有限公司(13台);

  4.吉林市吉隆旅游客运有限公司(10台);

  5.吉林市吉隆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磐石分公司(17台);

  6.吉林市吉隆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舒兰分公司(12台);

  7.桦甸市公路客运有限公司(19台);

  8.四平市宏野客运有限公司梨树公司(33台);

  9.四平市顺达客运有限公司梨树分公司(14台)。

   ■相关新闻 8月29日,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为配合9月3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北京市、辽宁省的相关活动,9月2日零时至9月4日6时,吉林省内所有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请相关运输企业和驾驶人给予理解配合,提前选择绕行路线。

  9月2日零时至9月4日6时危化品运输车禁上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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