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18年将覆盖80%地区

27.04.2017  08:50
资料图 -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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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在长春市、吉林市、松原市等三个试点城市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我省从今年起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扩大试点范围,完善政策制度体系。2018年试点将覆盖全省80%的统筹地区,力争在“十三五”期末实现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覆盖”,建立符合吉林省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基本政策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解决长期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探索将长期中度失能的老年人纳入保障范围。

  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定点机构)和护理人员为参保人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根据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制定差别化的待遇保障政策。对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总体上控制在70%左右,具体支付比例由统筹地区确定。长期护理保险不设起付标准,各统筹地区可根据统筹基金收支情况,合理设定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项目支付标准。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5年以来,省人社厅将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作为民生工作重要内容,长春市在全国率先开展试点,去年试点范围扩大到吉林市、松原市。我省被国家人社部确定为试点重点联系省份(全国仅山东、吉林两省),长春市被列为国家试点城市,我省及长春市先后多次在国家人社部组织召开的座谈会上介绍经验。我省拍摄的全国第一个以长期护理保险为主题的微电影《暖阳》,被国家人社部推荐各省宣传公映。截至2017年2月,长春市共有35家定点养老机构和20家医疗照护机构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已有3892人享受了待遇(其中长期失能人员2427人、21755人次,短期失能人员1465人),统筹基金已支付5568余万元,平均报销比例85%左右。松原市试点半年来,已筹集资金1300万元,支付待遇10.1万元,完成对12家养老机构的运营状况和67个街道社区所有失能人员基本情况的调研工作,确定2家养老机构作为定点机构,新增护理岗位13个,32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