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首现蓝色错时停车位

09.07.2015  13:15

  近日,细心的长春市民会发现,在湖西路两侧施划了一些新的停车标志,在路边喷涂了蓝色隔离线的停车位,停车位里还写有“19-8”的数字……原来这是错时停车位,只允许车辆在晚7时至第二天上午8时停靠,其他时间不允许在此停车。

  8日,记者来到湖西路,发现在红旗街与湖西路路口处,路边竖立一块“P”“19:00-8:00”的标志牌,在整条湖西路的两侧,距离马路边石一米多宽施划了一条白线,里面用喷涂了蓝色的线隔离成一个个车位,车位里喷涂着“19-8”的数字,都设置了这样的车位。而这些停车位,长度基本够用,但宽度相对不足,一辆普通车辆停在停车位内,左侧轮胎基本都要轧在白色实线上,如果车辆体积比较宽的话,基本都要跨实线停车。

  “这些停车位只允许在晚上7点到第二天早上8点停车,其他时间不允许停车。”交警表示,其余时间停车都是违法停车,都将面临处罚。

  “这些停车位是我们交警部门施划的,暂时先拿出湖西路做一下示范,如果使用效果好,将在全市推广。”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介绍,这些蓝色停车位就是错时停车位,在长春市也是首次使用。

  交警表示,在湖西路作为试点,主要是这里交通情况较为复杂,此处地处红旗商圈、临近南湖公园,尤其附近高档居民小区集中,人多、车多,白天交通繁忙,夜间居民停车困难,因此在湖西路两边施划出错时停车位,以满足市民停车需求。

  据了解,为加强停车泊位信息化平台建设,长春市建委将把停车场和停车泊位管理数字化动态管理作为“智慧长春”建设重要内容,长春市停车泊位统一通过POS机进行收费,并将收费信息直接上传至信息化平台,广大交通参与者可通过手机对全市停车情况随时进行智能查询、快速有效选择停车位置。

  此外,城市主要道路车行道、停车泊位由交警部门负责施划,发挥停车泊位施划的引领示范的作用,做好全市533条街路行车道停车泊位的施划工作,指导好各城区、开发区停车泊位的施划工作。对《长春市停车场规划建设与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加强宣传,依据新《条例》开展停车场建设与管理的各项工作。出台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针对施划的停车泊位,区分情况,利用价格杠杆,对停车需求紧张的区域,通过收费进行调节,促进停车泊位的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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