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通化分别公开宣判涉恶案件
4月10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勇、刘海男、李东、梁树栋、荣志敲诈勒索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3月至4月间,被告人刘勇组织刘海男、李东、梁树栋、荣志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的饭店附近,寻找酒后驾驶车辆的司机为“碰瓷”目标,在确定目标后,驾车尾随故意碰撞被害人车辆制造交通事故,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利用被害人害怕酒驾被警察查处的心理,以此相要挟,敲诈勒索被害人财物。刘勇等5名被告人短时间内多次作案,形成了以刘勇为首要分子,其他被告人为组织成员,分工相对明确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勇组织被告人刘海男、李东、梁树栋、荣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结伙驾车碰撞酒驾车辆,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中刘勇、刘海男敲诈勒索数额巨大,李东、梁树栋、荣志敲诈勒索数额较大,各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依法惩处。刘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系首要分子,应予严惩,并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分别判处刘勇等5名被告人二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并被处以相应的罚金,继续追缴违法所得,在案扣押财物均依法处置。
10日,集安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代远阳等6人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赌博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被告人代远阳、李宪强、金洋、迟洋曾因同一起涉黑案件分别被判处刑罚,出狱后不思悔改,又与被告人徐岩、毕重川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集安市城区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当地社会生活秩序。其中,代远阳伙同李宪强敲诈勒索他人钱款15万元;代远阳伙同徐岩、迟洋、金洋寻衅滋事,多次随意殴打他人;代远阳伙同毕重川、徐岩以营利为目的,先后召集20余人赌博,累计抽头渔利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代远阳等6名被告人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和赌博犯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依法认定为恶势力,应从严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认定被告人代远阳、李宪强犯敲诈勒索罪;被告人代远阳、徐岩、迟洋、金洋犯寻衅滋事罪;被告人代远阳、毕重川、徐岩犯赌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至6万元不等刑罚。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粘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