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这片区域房屋将被征收!

13.07.2020  08:32

  7月13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现对夹馅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汽轻型西地块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具体范围为东起轻型车厂,西至铁路小区,南起柳影路,北至果品批发。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夹馅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汽轻型西地块征收范围的公告

   长宽府发[2020]55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长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2017年第一次棚改项目审批会会议纪要》(长安组[2017]1号)文件,区政府对行政区内涉及到的夹馅棚户区及零散分布的D级危房实施房屋征收。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对夹馅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汽轻型西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东起轻型车厂,西至铁路小区,南起柳影路,北至果品批发(以规划红线为准)。

   二、征收部门: 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三、暂停办理: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2日止,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改变房屋用途和迁入户口或分户、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

   四、禁止事项: 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房屋调查登记: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止,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六、其他事项: 征收补偿方案》和 《房屋征收决定》将依据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