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的房价收入比为7.1 35个城市中排名第23位
日前,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行榜》,2014年全国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为7.1,长春的房价收入比与全国均值持平,低于35个大中城市均值,排名第23位。这意味着,一个长春的三口之家不吃不喝,在7.1年的时间里可以买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全国房价收入比
连续5年下行
关于房价是否合理,有许多不同角度的衡量标准,其中房价收入比是最重要的衡量指标。房价收入比指标主要用于衡量房价是否处于居民收入能够支撑的合理水平,直接反映出房价水平与广大居民的自住需求相匹配的程度。
根据房价收入比计算公式,得出2014年全国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为7.1。与2013年的7.3相比,2014年房价收入比再度下降,延续了2010年以来的下行趋势。
解读:
今年全国房价将回落至合理区间
房价收入比是指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其中商品住宅特指一手房,不包括二手房。一般而言,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可视为泡沫区。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全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属合理区间。“房价收入比的下行主要是受2014年楼市降温导致房价增幅大幅收窄,同时收入增幅远大于房价增幅的影响。”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曹倪娜表示,判断一个地区房价的涨幅是否合理,应与当地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的涨幅进行综合比较。从房价收入比的绝对水平看,已接近该合理区间。2015年,全国范围内房价涨幅很可能还将低于城镇人均收入增幅,但是东部一线城市和部分东部二线城市的房价涨幅则有可能与收入增幅持平甚至略高。因此,预计2015年全国房价收入比将总体上出现下降,回落到6.9-7.0区间范围内。
长春房价收入比7.1
与全国均值持平
2014年全国35个大中城市的排名中,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长春排名25位,商品住宅成交均价排名在26位。长春2014年房价收入比为7.1,与全国均值持平,在35城中排在第23位。
8个中部二线城市中,与2013年相比,长沙、南昌、哈尔滨、郑州、武汉、长春房价收入比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只有太原和合肥两市房价收入比同比上涨。从历年走势来看,中部二线城市房价收入比整体保持上升态势,2010年调控政策开始以来,部分中部二线城市的房价出现波动,太原、哈尔滨、长春下行趋势明显。
长春2014年房价收入比为7.1,2013年是7.3,2012年是7.8,2011年是9.5。以2011年为分界点,长春的房价收入比经历了此前连续3年的上升,2014年又是连续第3年的下降。
与2013年相比,2014年有18个城市房价收入比出现下降,其中银川、杭州和南昌降幅较大,主要源于商品住宅销售均价的下挫,其余16个城市多数是因为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快于房价涨幅;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均值为8.7,有14个城市房价收入比高于该均值。两个典型城市,2014年杭州楼市显著降温,房价收入比趋于合理。而厦门房价大涨,房价收入比增长过快,对楼市健康发展不利。长春7.1的房价收入比低于35个大中城市的均值。
解读:
楼市降温 长春人购房压力减小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解读称,目前长春房价收入比7.1的数值的含义是,对长春市民而言,一个3口之家,不吃不喝在7.1年的时间里可以买起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报告中房价收入比的“户型面积”指标,统一按照与全国城镇家庭平均住房面积相近的100平方米计算)。
“对比2013年的数据,可以看出2014年长春的房价收入比有所降低,这在很大程度上和长春2014年楼市降温、房价疲软的态势有关。”严跃进表示,这反映了2014年对于长春而言是一个比较好的购房时机,换句话说,就是购房压力减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