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环保局:明年起企业违法排污 责任人或被行拘

26.12.2014  15:50

城市晚报讯 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开始施行,其被称为历史上最严环保法。昨日,长春市环境监察支队征管二大队大队长刘明东到所辖企业,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进行逐条讲解。按照新法规定,违法排污的企业,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或将被行政拘留。

据了解,为全面普及宣传新环保法,长春市环保局已多次组织环保系统开展自学及专题讲解。同时,组织重点企业负责人集中开展法律培训和座谈交流,让企业领头人率先读懂新环保法。与此同时,环境监察、监测、宣传教育和生态保护等部门,与长春市环保局一道,全方位开展新环保法的普及和宣传,效果明显。

长春市环保局还主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搞好衔接,完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移送受理、立案等程序规定,为新法的实施做好充分准备。期间,长春市环保局协调公安部门成功处理了一起罐车偷排废弃液体事件。

长春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张斌表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被称为历史上最严的环保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新的执法权力和领域,全市环保部门将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标准,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铁腕治污、铁腕监管,严格履行环保职责。确保使新环保法坚实落地,真正成为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利器。 (李春晖 记者 卢玉鸽/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