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长春法院依法判处无罪4人 变更起诉罪名25人

21.03.2015  10:57

   城市晚报讯 3月20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视频)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委全会、政法工作会议及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宣读了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高广滨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长春中法党组书记、院长张德友在讲话中全面总结了2014年工作,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提出实施司法感受改善工程。

  记者在会上获悉,2014年,长春市区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87693件,审(执)结76329件,分别比上年增长8.3%和9.3%;长春中法受理各类案件13057件,审(执)结11882件。两级法院妥善审理一批重大疑难敏感案件,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出台预防冤假错案专项规定,依法判处无罪4人、变更起诉罪名25人。开展清理反规避执行、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等专项行动,公布463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42人次,拘留392人次,111名上榜者主动履行判决义务。

  长春中法成立涉诉信访局,集中开展接待、化解、评查、稳控工作,拓展网信话访立体化接访格局,全市涉诉信访总量下降60.6%,新判案件进京访23件,同比下降57.4%。两级法院一体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司法公开七大平台,生效裁判文书上网总量居全省各市州首位。两级法院继续推行审判管理一体化机制,两年来,在问责从严、评查案件增加的前提下,全市法院问责案件从2013年的281件187人下降到2014年的144件95人。全市法院一审生效案件息诉服判率93.07%,个案公正不断累积。

  张德友在讲话中剖析了法院工作中仍然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他指出,2015年全市法院工作要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实施“司法感受改善工程”。两级法院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探索立案登记制改革、审判中心主义改革。把改善人民群众司法感受作为公正司法的参照系、司法为民的切入点。

  张德友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司法活动监督制约,做好司法巡查、作风督查、案件评查、线索调查“四查”工作,将2015年打造为“问责年”。两级法院要深入贯彻“管队伍就是管自己”理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与反腐倡廉建设五年规划,出现严重或普遍性问题既查处违规违纪人员,又追究党组和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失察责任。要将司法责任制作为司法改革的基础工程来抓,形成以法律责任、纪律责任、质量责任、伦理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司法责任制体系,明确不同主体、不同类型过错的甄别标准和免责事由,细化实施司法责任制体系。全面打造责任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能感受、被认同。

  丁红波 张玉卓 记者 王海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