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法援机构帮农民工快速拿到工伤赔偿款

26.03.2019  09:24

  “得益于法律援助,我才顺利拿到赔偿款。”近日,农民工于树栋手握15万元工伤赔偿款,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于树栋跟着包工头杨某为某电子设备公司做项目,在安装排风设备时意外摔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虽然用人单位同意赔偿,但就如何赔偿、赔偿金额问题一直没能达成一致。

  在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于树栋和雇用方及用人单位协商,当天就达成了调解协议,一次性拿到了工伤赔偿款。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让打不起官司的农民工也能依法维权。今年,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了“农民工维权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次,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1500人次,办理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案件240件,挽回经济损失280万元。

   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完善平台做“加法

  “没想到在劳动仲裁机构就能咨询法律问题,还能申请法律援助,真是太方便了。”日前,农民工朱冬梅赞叹道。

  朱冬梅在一家公司工作期间,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公司一直拖欠工资,她来到宽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正好遇到了在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的宽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梁瑞霞。

  梁瑞霞介绍,“此案案情比较简单,当事人也符合援助条件,所以马上为她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代写了仲裁申请书,并帮助她立案。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朱冬梅拿回了工资、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总计7000元。

  “为了更方便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我们在完善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基础上,还在工会设立6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机构设立6家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 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田流说。

   开辟便捷维权通道

   优化程序做“减法

  3月13日,郭明刚来到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从咨询、申请到审批、指派,不到半小时,就拿到了法律援助手续,这让他感到很意外。

  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张怀明表示,由于该案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执行案件,当事人是农民工,按照“一个免予、三个当场”服务原则,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优先提供了接待、咨询、办理服务。

  “我们不仅免除了他的经济状况审查,还当场受理、当场审批、当场指派,确保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处理。” 张怀明说。

   建立异地协作机制

   温馨服务做“乘法

  今年春节过后上班第一天,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陶爱红的电话就响个不停。

  “陶律师!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我家在外地,要不是你帮我代缴诉讼费,立不了案、开不了庭,还不知什么时候能要回工资呢……”电话是农民工王国杰打来的。

  陶爱红告诉记者,与王国杰相同处境的还有24位工友,他们都是外地来长务工人员,因为拖欠工资问题申请了法律援助,为了让他们能在家多住几天,大年初七上班,法律援助中心便帮他们代缴了诉讼费。

  让法律援助“多跑路”,让农民工“少奔波”,这是长春市法律援助机构打造“法律援助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的一项创新举措。

  “为了解决农民工跨地域维权案件调查取证难、信息查询难的问题,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45个城市建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田流说。

   多渠道法律宣传

   化解矛盾做“除法

  一家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双阳分公司自2017年4月开始,拖欠史某某等32名农民工的部分工资。由于工资迟迟不能发放,大家情绪激动,多次上访。

  双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春梅了解情况后,向农民工宣讲法律法规,仔细剖析案情,引导大家依法维权,在部分人员身份证明尚不齐全的情况下,当天受理了法律援助申请,事后补办了相关手续。最终,史某某等32名农民工拿到了工资。一起群体性上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在群体性农民工案件中,仍有一部分人不信任法律、不相信依法维权,其根本原因为农民工法治意识不强、维权渠道闭塞、依法维权能力不足。”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田流分析说。

  “长春市法律援助机构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利用两级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开展以案释法和法律法规宣传,告知农民工享有的劳动权益,提示签订劳动合同及留存用工证据。”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田流表示,通过多渠道法律宣传,农民工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也更好地从源头上化解防范了矛盾纠纷。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 周 源 张鑫多 通讯员 陈 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