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喜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30.11.2016  16:37

  11月22日,在全国第二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长春汽车高专在全省参评的40家单位中脱颖而出,喜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授予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标志着学校的节能工作又取得了阶段性建设成果。据悉,本次吉林省获此殊荣的高校包括长春汽车高专在内仅有四所。   十二五期间,长春汽车高对节能工作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长春汽车高专节约型绿色校园建设领导小组”,深入推进学校节能工作,制定了“一年打基础、二年获先进、三年晋示范”工作计划,并长期坚持管理节能、技术节能、行为节能的方针,先后实施了多项节能改造项目,使学校人均耗能量逐年递减;同时每年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节能宣传,培养师生员工的节能意识。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先后获得吉林省节水先进单位、吉林省节能降耗先进单位。   2015年8月长春汽车高根据《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积极申报国家节能示范单位。经过国家相关部委、省级能源资源管理部门多次组织相关专家对学校近年来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初评、公示和复核等环节,最终以103.6的评审高分通过专家组的验收评价。   今后,学校将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以节能、减排、环保、绿色为抓手,不断提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水平,争取到十三五末期,将校园的能源管理全部都纳入到平台上,实现绿色化管理,使水、电、暖等能源都实现分散采集、集中智能化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