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擅自在机场高速沿线设置的广告不拆除将处罚

26.11.2017  17:04

   长春晚报记者 陈琼

  近日,市政府发布通告,为改善城市出入口整体环境,保障长春机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市政府决定对长春机场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设施依法拆除。 凡在长春东收费站至长春机场收费站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5日止自行拆除其设施;逾期未拆除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对拆除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