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房价连续两月上涨 吉林市库存压力依然严峻

03.05.2016  12:24

中国指数研究院5月1日发布百城新建住宅价格指数,数据显示, 长春 市住宅价格环比上涨1.97%,排在第15名; 吉林 市住宅价格环比下跌0.86%,排在倒数第5名。

长春房价连续两月上涨

2016年4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11467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45%,涨幅较上月收窄0.45个百分点。长春市住宅平均价格上涨1.97%,排在百城第15名,持续第二月上涨。吉林市住宅价格环比下跌0.86%,排名倒数第5。

自去年5月份房价止跌回升后,百城住宅均价已经连续12个月出现环比上涨。整体来看,4月百城价格指数环比、同比继续双涨,环比涨幅略有收窄,同比涨幅继续扩大,已连续9个月双涨。

新建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71个城市中,涨幅居前十位的城市依次是:惠州、昆山、中山、厦门、苏州、廊坊、南京、珠海、东莞、武汉,已经不见一线城市踪影。

吉林市库存压力严峻

报告称,吉林、长沙等部分城市库存压力依然严峻,政府通过提高贷款额度、给予财政补贴等措施刺激需求释放,鼓励去库存化。

同比来看,2016年4月住宅价格同比2015年4月上涨的城市个数为50个,较上月增加7个。

中指院专家表示,政策方面,“330新政”后,多城市继续出台公积金调整政策,积极稳定住房消费;货币方面,4月20日央行宣布再次降准1个百分点,进一步改善房地产投融资环境;需求方面,各类政策组合效果初步显现,市场信心逐步增强,楼市整体成交量平稳释放;供应方面,随着房企推盘节奏加快,主要城市迎来供应小高峰,库存量略有增加。

市场回暖 我省加速去库存

随着房地产市场回暖,我省加速化解房地产库存。据了解,截至3月末我省房地产库存总量为1502.9万平方米,比去年底减少67.4万平方米。今年一季度商品房销售面积166.9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7.5%,高于全国平均增速84.4个百分点。4月末我省出台《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全面取消住房限购、金融机构限贷政策,购房人无需提供住房所在地户籍证明、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支持新市民进城落户购房、加大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支持力度、给予购房人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优化商品房供应结构。

我省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吉林全面取消住房的限购限贷力度在全国来看也是比较大的,而且考虑我省各地商品房库存规模和房地产市场实际,将全省城市分为四种类型,实行“一城一策”。其中长春、吉林、松原等库存规模大、需求较为旺盛的城市被列为一类。通化、四平、辽源等库存规模大、需求不旺盛的城市被列为二类。为各地去库存制定了明确的目标,到2018年年底,一类城市商品住房库存量比2015年底减少25%,二类城市减少30%。   新文化记者 李德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