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强化公安队伍党风廉政建设

07.05.2015  12:18

  长春市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扎实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扎实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教育全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长春市委改进作风具体规定等,完善公安机关走访联系群众、接待群众来访、警民恳谈等制度,狠抓执行、监督、落实,形成密切联系群众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强化思想建设。强化理论学习,准确把握上级工作部署和政策法律依据,自觉贯彻落实到各项公安工作中。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建立民警思想动态反映机制,加强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

  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理顺组织管理体系,形成科学、统一、规范的公安机关党建工作格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及时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对党组织干部进行考核。创新基层党组织工作,把基层党建工作与维护辖区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结合起来。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凡是涉及决策出台、人事调整、财务支出、规章制定等重大事项,一律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坚持科学选拔任用干部,从严管好干部,认真落实提醒、诫勉、约谈等制度。

  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加大对腐败案件查处惩治力度,有案必查、违纪必纠、歪风必刹。强化遵守政治纪律,明确遵规守纪的刚性要求,自觉抵制破坏政治生态的歪风邪气。规范权力运行,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