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药监局实施食品安全问责制 落实市场主体监管责任

10.05.2016  16:53

 

近日,长春市食药监局对长春市地利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长春市新天地超市有限公司进行约谈。

 

对新天地超市有限公司约谈时指出,长春市电视台播报的新天地30多家连锁超市酸奶贮存温度不达标,影响酸奶质量,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在对长春市地利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约谈时指出,该公司有6家摊位销售的“越南酸奶”被媒体高度关注,是因该公司对入场食品销售者的疏于管理所致,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进入市场销售行为,造成了食品安全严重的社会影响。

 

长春市食药监局要求约谈企业加大内部管理力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加强整改,并将纳入高风险监管企业,辖区食药监管部门要依据风险分级监管实施办法,严格规范,重点监管,这次约谈记录备存食药监管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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