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10.06.2015  14:20

近日,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被长春市委、市政府授予“2013-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长春市食药监局绿园分局已经连续两届获此殊荣。

近年来,长春市食药监局绿园分局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幸福长春”的总体要求,在关注民生,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中心工作落实的基础上,积极参加绿园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后获得“2011-2012年度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绿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特殊贡献单位”、“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单位”等荣誉。绿园分局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提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有效载体,作为密切与群众关系的重要途径,加强领导,主动作为。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升创建水平。绿园分局班子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日常监管工作中,融入整体工作思路。二是开展学习教育,提高能力素质。广泛深入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争创文明窗口单位”活动、“ 结帮扶对子”、“读书品书周”、“法律大讲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等主题活动,绿园分局上下形成了精神振奋、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氛围。三是注重营造环境,积聚文化内涵。绿园分局领导始终把监管工作与文化修养相结合,打造“用文化展示风貌、用文化提升执法、用文化促进监管、用文化体现发展”的监管文化内涵,坚持业务水平与道德修养并重,严格执法与教育引领并施,致力于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执法机关和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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