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设立食品药品警察机构 深化行刑衔接

21.09.2016  21:41

为有效加强行刑衔接,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长春市建立了覆盖全市的食品药品专职侦查队伍,与食药监管部门联合办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

2015年12月8日,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长春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强化行刑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务实发展。今年4月18日,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工作职能,强力有效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加挂“长春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牌子,在其内部相应增设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科级建制,具体负责指导和侦办全市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工作,核定专项编制10名,核增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并在12个城区、开发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加挂“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牌子,严厉打击辖区内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门成立大要案工作组,仅今年上半年,就向公安机关移送各类案件33件,确保了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快速查处和严厉打击,形成了强有力的威慑震慑。

近年来,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群众最关注、问题最突出”的领域,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查重处力度,严厉打击行业“潜规则”。“杨顺成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案”、“伊顺销售来源不明牛肉案”,被公安部、国家总局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在业内引起很大震动,也给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敲响了警钟,有效维护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稳定向好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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