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规划局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

13.08.2015  16:15

      年初以来,市规划局开始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让当事人更加清楚地了解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标准,确保了行政执法行为公开、透明,取得了良好执法效果。

      一是在探索说理式执法的基础上,下发了《说理式执法文书操作规范》,并按照说理式执法要求,对配套的询问笔录、违法建设案件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进行了完善和规范,制作了说理式执法示范文本。二是执法时,要求执法人员对违法案件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详细了解被调查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充分收集证据,掌握违法事实,为合理定性、依法处罚提供充足证据,提高了执法人员全面了解案情的意识。三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充分说明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影响自由裁量权的因素等事项,既摆明事实,说透法理,又听取辩解,说清事理,说通情理,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提高了执法的公平度和透明度,最大限度争取到了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促使当事人更好地配合执法。四是通过将说理式执法文书的推行情况与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相结合,与案卷评查相结合,促进了全局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整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