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落实《问责条例》 强化责任担当

05.09.2016  18:03

  3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主持召开2016年市委中心组第六次专题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为加快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会上,中央纪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杨小平围绕中心组学习主题,从理论联系实际的角度作了一场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都非常强的精彩报告,既有对历史的回顾,又有对现实的要求,既有案例分析,也有理论解读,对我市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王君正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围绕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出了一系列管党治党的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理论和制度体系,特别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中央又制定出台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制度笼子。出台《条例》,既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障,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内在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全面、深入、系统地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学深悟透、入脑入心、真学真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王君正强调,执行制度关键在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真正落实好责任。各级党委是党建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强化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敢抓敢管,把从严治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统筹谋划、主动作为,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和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的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及时全面掌握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推进党风政风持续改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担负起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做到工作职责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王君正指出,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条例》突出问责重点,明确规定了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体现了权力与责任对等,为各级党组织强化问责提供了基本遵循。
  
  当前,要紧紧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展问责,确保政令畅通、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坚决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问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和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围绕作风建设情况和履职尽责情况开展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全市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职责。习近平总书记把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概括为“监督执纪问责”,这六个字是纪委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然,一定要把这个职责担当起来、落实好。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担当意识,不忘初心,强化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提高,全面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为促进长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文章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