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生态示范创建成果丰硕

16.03.2017  14:20

 

近年来,长春市积极组织开展系列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2016年,全市共完成1个镇26个村的规划编制并通过省级专家论证;完成11个省级生态村的考核验收;1个省级镇、10个省级村获得省级命名;完成60个市级生态村的考核命名。指导榆树市、九台区、莲花山度假区等2镇21个村积极申报奖补资金,共获得省级财政  “以奖代补”资金补助100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3个乡(镇)、527个行政村获得生态示范创建命名。其中,国家级生态乡(镇)9个、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乡(镇)14个、生态村70个;市级生态村455个。

通过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明显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