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消协:春节消费要警惕6大行业陷阱

06.01.2016  11:49

原标题:长春市消协发布2016第2号消费警示 春节消费要警惕6大行业陷阱

新文化讯(记者 胡晶) 每年临近春节是各类消费纠纷集中爆发的时期,长春市消费者协会为此发布2016第2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避免不诚信商家设置的陷阱。

警示一去娱乐场所注意财产安全

节日期间,消费者去洗浴、健身房、电影院等娱乐场所容易造成财物被盗,甚至受到人身伤害。

提醒消费者,去娱乐场所消费时首先要选择管理规范、有信誉、安全设施有保障的经营场所。去洗浴中心或健身房时不要穿戴贵重物品,不要携带较多现金,并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防止被盗、丢失或遗漏。要履行好监护儿童责任,避免不安全问题发生。

警示二预订年夜饭要做到心有底

年夜饭、节日餐已成为众多家庭的时尚选择,但在预订中往往存在价格高、服务和收费项目约定不明确导致的纠纷。

提醒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和节日餐时,一要避免只关注广告不注意信息实质;二是搞清楚菜目等收费标准,有无额外收费项目等问题;三要自觉抵制不许自带酒水、设置最低消费等“霸王条款”;四要注意就餐时查验实际饭菜与事先约定是否相符,餐后仔细查看账单。

警示三网购年货辨别质量和真假

提醒消费者网上购年货要理性。一是购物时要查看商品图片,把买家评价与卖家等级作为参考;二要查看所购商品标签标注和质检报告信息,网购食品还要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QS”标志等内容;三要注意保存购物凭证;四要注意验货细节。

警示四租车时不可忽视检查细节

首先,租车时不可忽视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的内容,如不同阶段付费金额、交车时间、车辆状况、提前或者延后还车的解决办法等;二要仔细检查租用车辆的年检和保险情况以及车辆状况,通过试驾来查看车辆状况;三要对容易发生的问题进行约定,特别是由于租车公司隐瞒车辆安全隐患导致事故的情况,最好进行责任划分约定,防止租用者因知情权被侵害导致人身安全受到损害。

警示五节日旅游避免低价团陷阱

长春市消协建议消费者报团旅游时首先注意价格陷阱,不要一味追求低价,同时警惕网络无资质旅行社信息欺诈;第二,出游前多看几家旅行社,对比各家对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的安排及标准、资费等,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对容易发生争议的内容要做出具体、详细的约定,如旅游费用包含的具体项目,尤其是交通工具、食宿标准、行程安排、对导游服务的要求等都要尽量具体细化;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对发生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第三,针对出国旅游者,要注意对“出境游押金(保证金)”通过合同明确担保形式、金额、用途、返还方式和时间等权益义务事宜。

此外,旅游购物注意保留凭证。

警示六家政服务要避免口头约定

春节期间家政服务也将迎来一年中需求最旺的时期,但目前该行业没有统一的服务标准,长春市的家政服务业依然存在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消协提醒,一是在选择家政服务中介时,应尽量选择规模较大、有经营许可、有较好口碑的中介;二是避免口头约定,对中介提供的人员情况、收取的佣金、提供服务项目的质量标准、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违约等问题要做到知情,对不平等条款和其他需要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应及时同中介进行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