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麻花吃出金属异物 2块一包罚它十倍又如何

09.12.2014  11:11

日前,长春市民郭女士为了哄7岁的儿子开心,在长春一大型超市给孩子买了一包“麻三少”开心麻花。

但却没想到,其中一小包打开后,里边却暗藏金属异物。

第三小包吃出金属异物

8日,郭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她所购买的开心麻花。

记者发现,该食品制造商为麦香堡(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出品商为巧客(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该产品生产批号为20141023,净含量为52克,里面的食物均为独立包装,产品包装较为精致。

从该食品标明的产品类型来看,记者得知这是一款热加工油炸类糕点。

“一袋2块钱买的,里边一共有10小包,孩子吃到第三小包的时候发现的,这开心麻花挺好吃的,孩子平时总吃,价格还不贵,但没想到暗藏铁丝,以后不会再买了。”郭女士说。

随后,郭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带有金属异物的那包麻花。

“你看,这铁丝竟然与麻花‘紧紧融合’,虽说已经拆包,但这绝对不是后来能放进去的。”郭女士说。

记者发现,该金属异物看起来像一段铁丝,确如郭女士所说,与麻花融合得较深,如果后期人工加入,应该会有些困难。

反馈厂家多天未得到回复

郭女士称,多亏当时孩子在吃的过程中自己发现了,这要不小心吃到嘴里,划伤嘴该有多可怕。

发现问题后,郭女士在该包装袋上发现了该出品商提供的微信二维码,并按照操作方法加了该出品商的官方微信。

“在吃出该铁丝后,我就立即拍摄了下来,马上加了厂家提供的微信,将此情况通过该官方微信平台发了过去,并附加了图片。”郭女士说。

不过,等待多日,郭女士一直未得到厂家回复。无奈之下,郭女士找到了记者。

厂家回应:会派人查看

8日上午10时许,在记者的多方努力下,联系上了巧客(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品检部的相关负责人林先生。

在得知记者描述的情况后,林先生表示,在正常的生产环节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我们的生产环节严格把关,正常来讲不会在食品中出现金属物,这种情况还得进一步核实。”林先生说。

林先生也提到,现在,很多小厂家都仿冒他们的产品,市场上有假冒的,不排除郭女士购买的是假冒伪劣产品。

得知郭女士是从大型超市购买的之后,林先生要求记者加其个人微信,并将产品照片和批号发给他们,以便进一步调查确认,称会通过微信回复。

按照林先生提供的微信号码,记者与其互加了微信,并将产品包装,生产批号,有金属异物产品的图片通过微信发了过去。

截至记者发稿时,林先生一直未回复记者。16时许,记者拨通了林先生的电话。

“不好意思,我刚刚回到公司,这件事儿刚刚联系了厂里的相关人员,但从照片看,还无法确认具体情况,最近两天会派当地的驻点业务员进行查看。”林先生说。

消协:消费者可主张10倍赔偿

那么这样的情况消费者一般会获得什么样的赔偿呢?

随后,记者联系了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郭女士的情况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法》来确定赔偿金额,应为10倍赔偿。

也就是消费者可以主张该产品价值的10倍赔偿,加上产品本身1份的赔偿金。按照郭女士购买金额2元一包计算,该消费一共可以获赔22元。

“至于最低500元的赔偿,是指消法中按照非食品类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赔偿,而郭女士所说的产品为食品类,只能主张10倍赔偿。”该工作人员说。

市民吐槽:违法成本低

根据现今的赔偿标准,不少消费者表示,赔偿标准太低了,这违法成本太低了。

“22块钱的赔偿,这一点震慑力都没有,厂家拿出来不疼不痒的,根本起不到让其整改的作用。”消费者李女士说。

消费者王先生则表示,食品安全至关重要,不应该定这么低的赔偿,毕竟食品安全人命关天啊。

“违法成本低,导致厂家不注重食品安全,所以希望修改《食品安全法》。”长春市民李先生说。

关于现行《食品安全法》的违法成本,您怎么看?欢迎关注“长春教育”微信,发表您的看法。

记者  赵宇  王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