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遭遇“潜规则” 长春市民新车保险杠被二次喷漆

03.02.2015  08:00

城市晚报讯 生发致重金属超标、美容美发遭遇“无证上岗”、新车保险杠被“二次喷漆”……日常消费中,人们难免遭遇行业“潜规则”以及各种各样的消费陷阱。

昨日,记者从吉林省消费者协会了解到,2014年,全省消协组织共受理投诉咨询22570件,其中投诉5354件,解决5347件,投诉解决率99.8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4.81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82件,加倍赔偿金额7.21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1.72万人次。

保健食品、药品投诉量大幅增长

数据:2014年,保健食品、药品投诉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0.29%,主要集中在质量问题、虚假宣传问题、售后服务问题上。

【案例】:生发产品重金属超标

2014年1月,王先生在电视台看到一则由广州市茗凯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瑶一生淘米水”生发产品的广告,宣传此产品采用多种珍贵天然中草药,无任何添加剂,温和不刺激,30天长出黑发,于是以396元的价格订购了该产品。在使用了一个多月后,王先生不但没有长出黑发,反而头皮疼痛难忍,经就医诊断为:重金属含量超标过敏。消费者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用,与对方多次协商未果,投诉到省消协。

经省消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产品销售方退还消费者购买产品价款人民币396元,并赔付消费者医疗费用,合计赔付人民币2400元。

【消协声音】: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吉林省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保健品销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虚假宣传普遍存在,误导消费者。二是货价不符牟取暴利。保健食品本身加工制作成本低廉,商家为迅速投入市场,将广告宣传、物流运输、生产加工等大量成本叠加到商品价格上,使其价格翻至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三是售后服务形同虚设。消费者购买问题保健品要求退换货时,有些经营者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

【为您支招】:分清“健字号”和“食字号”

消协有关人士表示,消费者在购买此类商品时,应首先弄清“健字号”、“食字号”二者的区别,“食字号”是食品,不具备任何保健功能,而“健字号”则是一种保健食品,有专属的“蓝帽子”,但并不是药品,不能用来治病。

美容、美发服务致伤害时有发生

数据:2014年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同比上升26.52%,其中,美容、美发服务投诉占19.11%。

【案例】:治静脉曲张却并发了皮炎

2013年9月,长春市民谷女士支付3800元在长春市诗婷美容院接受美容美体服务过程中,因双下肢静脉曲张接受莲花静脉磁石开穴治疗,将左下肢脚踝刮伤,事后工作人员仍表示血水出来就好,鼓动谷女士继续治疗。随着伤情不断恶化,谷女士到医院求医,被诊断为:静脉曲张合并皮炎,住院治疗。谷女士要求美容院就此给予相应赔偿,而美容院只同意退还谷女士3800元。

消费者委托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公益律师团向诗婷美容院提起民事诉讼。此案是首例吉林省消费者协会为消费者提供公益性法律援助的民事诉讼案。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消协声音】:商品、器械质量让人担忧

省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美容美发服务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夸大、虚假宣传服务功效。二是从业人员未经正规培训机构培训,“无证上岗”情况普遍存在,致使人身伤害事故经常发生。三是美容商品、器械来历不明,使用不规范。很多美容院为了降低运营成本,使用的商品或器械进货渠道复杂,质量难以保证。另外,未经消毒、循环使用器械情况也很普遍。四是无故拖延、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为您支招】:验好证件以确保安全

省消协有关人士表示,消费者在接受美容、美发服务前,应要求从业人员提供美容美发从业资格证,同时,要求商家提供美容商品、器械的检验合格证、保质期、生产厂家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使用。

数据:2014年,省消协受理了三件因保险杠二次喷漆引发的投诉。

【案例】:新车保险杠曾被喷过漆

2014年2月19日,长春市消费者李女士在吉林省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北京现代家用轿车,提车后的第二天发现所购车辆前保险杠存在明显色差且有修复痕迹;2014年3月7日,长春市李先生在长春汇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一台白色高尔夫家用轿车,提车第二天因前保险杠底部发生磕碰,发现磕碰处底漆与车身面漆完全(漆色、亮度等)相同;2014年12月长春市消费者白先生在长春某汽车商贸有限公司购买一台白色高尔夫家用轿车,因事故磕碰,车辆后保险杠底漆与车身面漆完全(漆色、亮度等)相同。

在受理这三个投诉的过程中,除长春汇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外,其它两家汽车销售公司积极配合省消协调查取证工作,主动承认在销售及售后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消费者的问题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

【消协声音】:操作隐蔽性强,举证难

省消协在三个案例调解过程中,遇到以下难点:一是责任认定难。据调查,新车保险杠出现二次喷漆体现在三个环节:生产厂家因市场需求整车组装时临时更改保险杠颜色;整车在物流运输过程中,出现磕碰,物流商将问题车辆通过小型汽车维修点,二次喷漆后移交4S店;新车到4S店后在贮存转移停放过程中发生碰撞,维修二次喷漆后卖给车主。三种情况相对独立,互不关联,操作隐蔽性强,作为车主很难通过实体证据,证明各环节责任过错的认定。二是调解举证难。作为纠纷的主体双方,消费者和经销商都存在举证难的问题,正常情况下如果车辆不是发生磕碰事故,车主很难发现车辆二次喷漆;排除4S店主观过错,4S店与物流运输交接车辆过程中对车辆状况也不了解,出现问题作为4S店也不知情况,无法举证自身无过错。三是生产、销售标准界定不清。保险杠作为整车配件,应当符合出厂及出售标准,但保险杠二次喷漆后是否可以随整车流入市场,是否符合销售标准,行业专家、从业人员有着不同的声音。消协认为因碰撞或其他事故造成二次喷漆的整车部件,虽然从外观、性能上不影响其使用功能,但不符合全新产品的本质特征,不应以新车标准进行销售。

【为您支招】:细心观察找色差

吉林省消协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调漆的水平再怎么高,经过二次喷漆的车身也不可能和原车的车漆颜色一模一样。细心观察一下,都会看到差别。最好选择晴朗的天气在阳光下站在稍远的距离仔细辨别,主要体现在光亮度以及细节的处理上,尤其是边角处,容易有漆的残留。(记者 张雅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