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正式启动驾照自学直考

07.04.2016  16:56

  4月1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和《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正式实施,标志着驾考改革系列措施如期落地,社会关注的小汽车自学直考、自主约考、异地考试办证、放宽残疾人学车考证等改革措施正式施行。

  驾考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是主动适应当前驾驶人快速增长的发展形势,顺应群众呼声、规范管理的客观需要。此项改革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便民利民、开放竞争、公正廉洁的原则,围绕促进开放驾培市场竞争、驾驶考试公平公正、服务管理便捷高效,全面提升培训考试工作服务管理水平。

  作为首批16个试点城市之一,从4月1号开始,长春市交警支队正式启动驾照“自学直考”工作,成为全国28个率先开展C1、C2型驾照自学直考的试点城市之一。“自学直考”的流程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驾照“自学直考”就是指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内完成学习考试。

  申请自学直考的申请人,首先要登陆吉林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并且完成个人体检,然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车管所自学直考服务窗口,自主申请预约驾照考试。同时,通过互联网预约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可以携带通过检测过关的改装车辆,和自己确定的随车指导员,到车辆管理所申领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自行安排时间,学习和预约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考试合格后,即可颁发驾驶证。据了解,所有考试科目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考试费用为650元。

  自学直考的申请人如无法完成自学直考,可在吉林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市车管所自学直考服务窗口注销学车专用标识后,重新选择驾校培训机构学习驾驶。已在驾校培训机构学习驾驶的学员,也可以申请转为驾照自学直考。随车指导员三个月内只能指导一名自学直考学员,不得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