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检察院“标本兼治”破题司法公正

23.12.2015  19:08

  “以前查询案子进展情况都要跑上跑下,耗费很长时间。现在,查询案件信息直接就可以在阳光检务大厅完成,大厅还设有触摸屏自助查询,几分钟就查完了,十分方便。”日前,张律师的一席话,道出了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推行检务公开以来所发生的新变化。  

  今年以来,长春市检察院党组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的深层次问题,以规范司法为载体,以信息化为支撑,标本兼治,取得明显成效。

   切实规范司法行为

  整改问题抓住要害   

  在深化改革的同时,长春市检察院按照市委政法委和上级院的部署,扎实开展规范司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司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

  坚持“理念先行”,着力在思想上去病根。持续深入开展司法理念教育,结合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事例,教育引导干警充分认识规范司法行为的极端重要性,让规范司法成为行为自觉。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查摆上抓要害。坚持长春市检察院带头查、集中专项查、抓住重点查、虚心开门查四种方式,先后组织对15个基层院进行评查评估,评查案件1086件发现不规范问题4676处,围绕“窗口前、法庭上、办案区”等5个重点部位开展25次明察暗访,召开人大代表、公检法司人员座谈会15次,共面对面征求意见建议76条。共总结梳理出8个方面340个具体问题,为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立查立改,着力在整改上动真格。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围绕保障犯罪嫌疑人和律师权利,梳理制定了检察工作各个环节,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细则。围绕涉案财物管理,严格实行涉案款物由案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由南关区检察院试点探索并在全地区推广条形码管理系统,实现了“一物一码、电子记录”。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逐院、逐部门建立整改清单和台账,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度。

  强化信息化支撑

  技术手段发挥重要作用   

  长春市检察院坚持把信息化作为促进规范的强力支撑,着力拓展信息化在规范办案、监督制约等方面的运用。

  以现代科技为支撑,不断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加强对案件线索的管理、评估、研判,自主研发建立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平台,利用快速信息分析技术,通过信息研判使初查成案率提升到23%,线索管理不规范问题得到解决。

  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搭建案件管理平台,将检察环节办理的案件,全部纳入司法办案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司法办案全程网络运行,全程网上留痕,实现对检察官办案流程完整性、程序合法性、法律文书规范性实时监控和自动预警。

  以新媒体为平台,不断拓宽社会监督的新途径。不断拓宽司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载体,先后开通互联网视频接访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检察机关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部署运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系统化的“检察网阵”逐渐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