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开展“黄标车冒黑烟车整治周”行动

22.06.2016  15:11

  为深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自本月20日起,长春市环保局、长春市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利用一周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警力,严厉查处“黄标车”闯限行、禁行区域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等行为。

  发现一辆处罚一辆——整治周期间,每日9时至17时,对驶入绕城高速公路合围范围内的黄标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予以200元罚款、记3分处罚,发现一辆处罚一辆。

  超标车治理合格后方可上路——环保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每天在不同的路段对路上行驶的冒黑烟车辆进行抽检,对经检验超标的车辆处罚,并下达限期治理通知,治理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环保检验机构作假将被严处——整治周期间,市环保部门将对市内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开展抽查,重点对“黄标车”的检测过程及结果进行检查,对不按照检测程序检车导致检测结果不真实或者在检测结果上弄虚作假的企业予以严肃处理。

  鼓励和引导黄标车提前报废——在长春市注册登记的,无强制报废期或强制报废期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提前办理报废手续的“黄标车”(不包括转出车辆和按期报废车辆)均可享受“黄标车”报废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大型客车每辆最高可补贴2.2万元。通过适当的补贴政策,鼓励、引导未达到报废标准的“黄标车”提前报废淘汰。

  绕城高速公路内“黄标车”全天禁行——2015年11月19日,长春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黄标车”限行范围和时间的通告》,规定自2015年12月15日起,将四环路以内6时至20时禁止“黄标车”通行的规定,调整为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以内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任何个人不得驾驶“黄标车”在调整后的限行范围内通行。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