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推进会新闻通稿

06.03.2015  17:50

  

  3月4日,长春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推进会召开。会上,命名表彰了260户长春市“平安家庭”示范户,榆树市八号镇兴国村的平安家庭示范户、绿园区一汽家园社区的巾帼志愿调解队、南关区桃源社区、宽城区妇联四个典型从不同角度做了发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振华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他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平安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对在今后工作中如何进一步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发挥妇联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妇联工作科学化、法制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肯定成绩,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努力提高创建活动实效;三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着力营造良好环境。 

  2013年以来,市妇联按照市委关于平安长春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综治委《关于实施“平安细胞”创建工程的意见》,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组织动员广大家庭参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载体,以拓宽创建领域、完善长效机制、强化示范引领为切入点,紧紧围绕群众需求,发挥巾帼司法顾问团、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直通车、妇女儿童维权站的作用,将家庭道德、家庭文化、家庭教育、家庭服务有机融入“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中,不断丰富创建内涵,增强创建活力,提升“平安家庭”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和覆盖率,努力构建平安创建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长春”做出了应有贡献。2014年末,在全省“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会议上,长春市作为唯一的地市级代表作了经验交流,111个“平安家庭”示范户和示范单位、42名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卫士、维权岗受到表彰。